一、肿瘤药物根据其性质和来源分为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抗肿瘤抗生素、抗肿瘤植物药、 铂类抗肿瘤药、激素类、其他类(生物反应调节因子)。
二、来源相同的药物可能作用机制完全不同,所以根据其作用机制分为以下4类。
(一)干扰核酸合成的药物:分别在不同环节中阻止DNA的合成,抑制细胞分裂增殖,属于抗代谢药物。如甲氨蝶呤(MTX)、氟尿嘧啶(5-FU)、吉西他滨、阿糖胞苷(Ara-C)等。
(二)干扰蛋白质合成的药物:干扰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使细胞停止于分裂中期,如长春新碱(VCR)、紫杉类等;干扰核蛋白体的功能,阻止蛋白质合成,如三尖杉碱(HH);影响氨基酸供应阻止蛋白质合成的药物,如L-门冬酰胺酶(L-ASP)。
(三)直接与DNA结合,影响其结构与功能的药物:烷化剂如环磷酰胺(CTX) 等,能与细胞中的亲核集团发生烷化反应。使DNA结构功能破坏导致细胞分裂、增殖停止或死亡;破坏DNA的金属化合物如顺铂(DDP)可与DNA结合,破坏其结构与功能;DNA嵌人剂可嵌入DNA碱基对之间,干扰转录过程。如阿霉素(ADM)等;通过抑制拓扑异构酶从而使DNA不能修复,如喜树碱类化合物。
(四)改变机体激素平衡而抑制肿瘤的药物:与激素相关的肿瘤如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等可通过激素或内分泌治疗,改变原来机体的激素平衡和肿瘤生长的内环境,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如三苯氧胺(TA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