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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以法制为纲 聚保障之力
2021-02-05

《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自2020年7月1日实施,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中关村医院也采取了设立医院警务室、安装安检门、配备安检手探及一键式报警装置等方式保障医护人员安全,同时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加强防范教育力度。

春节前夕,医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邀请中关村派出所副所长李云飞及驻医院警务室民警王士元为科室安全员进行法制宣教。王士元警官从医院现状、中关村地区社会环境结合《规定》条例等多方面展开详细地解读,通过生动细致的案例剖析常见风险环节,传授实用避险技巧。课程内容丰富,引人入胜,从法学、医学、伦理等多角度对医院安全与风险防范进行讲解,强调了《规定》明确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医患权利对等”等。李云飞副所长提示: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防卫等保护措施,暂停诊疗,所在科室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上报安保科及医院警务室,一旦接到警情,中关村派出所将快速反应,安排足够警力迅速到达现场,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从严打击处理。

主管安保工作的常务副院长顾延庆指出,积极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掌握基本避险和防卫技巧,是医护人员必不可少的技能,希望全体医护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学习,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陈峥郁强调:《规定》和每一个医护人员密切相关,大家要对培训内容认真消化,积极传达。同时,希望广大医护人员能够坚持情怀,提升基本功和人文素养,不忘初心,安全行医,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长久可持续发展,为全民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