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的流感疫苗注射
流行性感冒(流感)不同于普通感冒,是一种严重的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致病性强,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今年全球新冠疫情严重流行态势仍将持续,今冬明春可能会出现新冠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情况,而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和流感病毒匹配的流感疫苗可预防流感,减少患流感的机会或减轻患流感后的症状。儿童、老人、体弱者等容易感染流感的人群,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接种流感疫苗。由于流感病毒常常发生变异,流感疫苗需每年接种方能获得有效保护。
今年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除个别地区外,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实行自愿、自费接种。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0-2021)》建议:原则上,接种服务单位应为≥6 月龄所有愿意接种流感疫苗且无禁忌证的人提供接种服务。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结合今年新冠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和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推荐按照优先顺序对重点和高风险人群进行接种:1.医务人员, 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2.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3. 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4.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 60 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 月龄-5 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 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
首次接种或既往接种 2 剂次以下流感疫苗的 6 月龄-8 岁儿童应接种 2 剂次,间隔≥4 周,对 IIV 或 LAIV 均建议上述原则;2019-2020 年度或以前接种过 2 剂次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 1 剂次; 9 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 1 剂。最好在 10 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对 10 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 IIV。
内容来源:中国公民健康素养(2015年版)
中国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